一、村党总支换届选举制度
村党总支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应及时换届。
(一)、领导成员任职条件
1、总支书记: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较好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精神;市场经济意识强,有能力带领群众发展经济和走共同富裕道路;组织协调能力强,能统揽全村工作、顾全大局、善于协调各方面力量;原则性强、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正廉洁、具有奉献精神;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工作精力充沛。
2、副书记和总支委员: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及工作能力;处事公正廉洁,群众威信高;有全局观念,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工作精力充沛。
(二)、换届选举程序
1、村党总支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并作出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决定,然后就开会大体时间及下届班子的设置名额向上级党委请示。
2、做好选举大会的有关准备工作。经上级党委批准后,写好工作报告,并广泛征求党员和各方面意见:组织全体党员酝酿讨论提出下届委员候选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就下届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及选举大会的具体日期,向上级党委呈报第二次请示报告。经上级党委批复后,将选举会议内容和时间通知全体党员。
3、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到会人数应超过本总支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的五分之四;候选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选举采用差额无记名方式进行。
4、将选举结果书面报告上级党委批准,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二、党员代表选举制度
       党员代表与党总支同期换届,每届任期三年,党员代表选举办法:由党支部推选(正式党员),每个党支部推选3 ~ 4名代表候选人,然后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本届党员代表13名。
三、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及时进行换届选举。
(一)、领导成员任职条件
1、村民委员会主任:政治立场坚定,能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市场经济意识强,能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顾全大局,善于协调各方面力量,有比较丰富的农村管理经验;作风民主、办事公正、勤政廉洁、有奉献精神;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精力充沛。
2、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团结同志、热心为村民服务,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
(二)、换届选举程序
1、成立选举机构。由上届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推选5 ~ 7 名人作为村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制订选举办法。
2、进行选民登记。对年满18周岁,有选举权的村民逐一进行登记,经村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认后,在正式选举日前15天张榜公布。
3、确定候选人。按照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三种不同职务,在村民小组提名或由选民10人联名提名的,予以张榜公布,然后交党总支讨论,报镇党委审核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实行差额选举的主任、副主任正式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一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数比应选人数多 1 ~ 2人。正式候选人名单在正式选举日前五天按姓氏笔划顺序张榜公布。同时公布的还有正式选举的日期、方式和地点。
4、投票选举。召开选举大会,向选民介绍本村选举工作的选名登记,提名推荐候选人的情况和正式候选人名单以及选举大会应注意的事项,清点参加投票选举的人数,超过本村选民总数一半以上,才可进行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得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按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当选。选举大会宣告当选结果,并张榜公布,告示村民。
四、村团委选举制度
       村团委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及时进行换届选举。
(一)、领导成员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活跃,有改革创新精神,能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热爱共青团工作,作风正派、为人诚实、有组织协调能力,在青年中有威望;一般应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年龄在30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领导成员产生程序
村团委领导成员由村团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前,先由大会提出候选人名单,上届团委和党总支根据大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一般应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多了应选人数的20%,通过投票方式选举产生5 ~ 7名委员,其中确定书记一名、副书记一名、委员若干名。
(三)、出席上级团代会代表及产生办法
代表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积极向党组织荐才推优、能反映团员青年的愿望和要求、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在各项工作中起带头作用,有较高的文化素质。
产生办法:代表候选人可按支部酝酿提名,经团员大会举手通过。
五、村妇代会选举制度
       村妇代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及时进行换届选举。
(一)、领导成员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一定的改革创新精神,能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热爱妇女儿童事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的工作能力;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领导成员的产生程序和分工
村妇代会委员由村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前,先由上届妇代会提出委员会候选人的条件和人数,由妇女代表充分讨论后,确定初步人选,再由上届妇代会和党总支集中大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数20%左右,通过差额选举产生5 ~7 名委员,由委员推选主任一名、副主任 1~2 名,并根据实际设宣传委员、生产委员、维权委员、儿童工作委员等。
(三)、出席上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及产生办法
代表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热心为妇女群众服务,能反映妇女的愿望和要求,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在各项工作中起带头作用,有一定的文化基础;产生办法:代表经妇女群众民主选举产生,按村民小组划分选区,一般由 10至30名妇女选出一名参加选举大会,正式代表经选举大会酝酿直接提名,举手通过。
六、村民代表选举制度
村民代表与村委员会同期换届,每届任职三年。
(一)、村民代表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办事公道、有参政议政能力和相应的法律政策水平;密切联系村民,热心为村民服务,一年三分之二以上时间在村,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本村村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 — 10 —
利的人不能当选为村民代表。
(二)、选举程序
选民登记。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选民登记,在确认选民资格后,予以公布。如果村委会选举时已作登记,则不再重复。
确认候选人。村民代表候选人按每8至10户产生一名的名额,由村民民主推荐,村委会提出初步名单,交党总支研究确定,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并在正式选举前三天向本村村民张榜公布。
投票选举。村民代表的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的方式进行。各户选派一名有选民资格的村民参加村民代表的选举,参加选举的人员超过半数以上,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票数时,方可当选。选举结果张榜公布。
七、村民小组长选举制度
       村民小组长每届任职三年,任期满后与村委会同步进行换届。
(一)、村民小组长条件
能正确理解和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指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遵纪守法、办事公道;密切联系村民、热心为村民服务,关心公益事业;一年三分之二以上时间在村,年纪相对较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本组村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选为村民小组长。
(二)、选举程序
划分村民小组。本村设四个村民小组,一个民工住宅区,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二名(其中一个妇女)。
进行选民登记。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选民登记,在确认选民资格后,予以公布。
确定候选人。可由本组村民推荐,也可由村党总支和村委会把合适的党员或团员、青年的后备干部推荐为人选,经民主协商后确定正式人选。候选人名单应在正式选举前三天向本组村民张榜公布。
投票选举。采取等额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选举。本组每户派一名有选民资格的村民参加投票,超过半数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的得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当选。
当选的村民小组长由村委会发文任命,报上级组织备案。
★民主决策★
一、村党总支议事决策制度
根据议案范围及事项大小,议事决策一般分为以下四个层次进行:
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如遇紧急问题需要决定可随时召开。内容:传达贯彻党的政策、部署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研究制订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等;听取并审议党总支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发展党员、党员奖惩、选举总支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等。
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由书记提议也可随时召开。内容:研究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讨论决定 — 12 —
村属有关干部的职务调整;讨论并作出村委会提交决定的事项及其他需要研究的大事。
村“两委”、公司联席会议。经总支书记提议召开。内容:
讨论和研究涉及本村全局的有关工作和公共事务;通报本村阶段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情况;其他需经“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
党员代表议事会议
1、职权范围
听取并审议村党总支年度工作报告和党费收缴情况报告;讨论和决定本村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讨论和决定本村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评议和监督村党总支成员,村委成员的工作情况;否决和修改党总支不适当的决定;讨论和决定提交村党员代表议事会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2、召开条件
党员代表议事会,一年不少于一次。有三分之一以上党员提议时,应召开村党员代表议事会;党员代表议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员代表出席方可进行。
3、议事规则
党员代表议事前要根据村党总支提出的议案,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然后在会上集体讨论决定;议事会上,每个与会党员代表要充分发表意见,做到不作无原则的争论,摆事实讲道理,分清利弊、形成共识;议事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超过半数与会党员代表通过,方可作出决议;党员代表必须坚决执行议事会作出的决议,个人若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未经村党员代表议事会修改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执行。
二、村民委员会议事决策制度
村民委员会在党总支领导下,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工作,议事决策时,邀请村党总支书记参加,根据内容也可以吸收会计和有关人员参加。议事内容有: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研究讨论需要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村级重大问题,如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重大投资项目,财务预决算等;研究讨论需要请党总支会议决定的村级重要工作:如土地、计生、干部报酬以及处理违反村规民约的事件等;研究决定本村重要行政工作。
三、村民会议制度
会议组成人员
村民会议由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职权范围
讨论决定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如村镇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等;讨论通过对全村具有普通约束力的规章制度,如《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依法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依法撤换或补选村委会成员;听取、审议并通过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监督村民委员实行村务公开,并就有关内容进行质询。
召开会议条件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开,一般应每年举行一次,当有五分之一以上村民共同提议时,应及时召开。
在村民会议闭会期间,由村民代表会议代行其基本职责。
四、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会议组成人员由村民代表、村党总支、村委会成员、本村的各级党代表、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组成。
举行会议时,可吸收老干部,老党员及村办企业负责人,村级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参加,但不参加表决。
职权范围
讨论决定本村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听取并审议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并监督执行;否决和修改村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和决议;监督提留款、集资款、上交款、义务工、积累工的安排、收缴和使用;需要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召开会议条件
1、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开和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时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村民代表会议成员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必须由出席人数的过半数通过才有效。
议事规划
1、村民代表议事前要根据村民委员会提出的议案,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然后,在会上集体讨论决定。
2、村民代表议事时,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一半时,会议才有效。
3、议事会上,每个与会代表既要充分发表自己意见,又要做到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武断地否定别人的意见,要摆事实讲道理,分清利弊,形成共识。
4、议事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过半数与会代表通过时,方可作出决议。
5、参加会议代表必须坚持执行议事会作出的决议,个人若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未经村民代表会议修改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执行。
★民主管理★
一、财务管理制度
1、村级集体经济每年的预决算,应当报经村民大会审议通过。
2、由村委会分管财务的负责人负责本村的财务管理。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帐务每月结清,每月向村主要领导和分管财务的主任书面上报财务收支情况。并按时做好有关报表填报工作。
3、出纳员应严格执行现金入库手续和发票报销制度,坚决杜绝公款私存。现金收入必须按时上解银行,现金库存不得超过三千元,以确保安全。
4、暂借款。由本人出具借条,经批准后,方可借款。差旅费一般在出差回来后五天内报销,借款及时结清。
5、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村必要的支出及各项经费在三千元以下,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三千元至一万元的由书记、主任、经理会同审批;一万元以上由班子集体讨论后审批。
6、财务报销。差旅费按村规定报销。财务报销时,要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齐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入帐:
(1)、白条子;
(2)、经办人、证明人及审批人不全的;
(3)、发票字迹不清或涂改的;
(4)、其他违反财务制度的;
7、凡工程等重大承包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规定的内容付款,经理财监督小组或有关部门审计后方可决策。
8、公款不得外借私人。企业借款必须具备合法借款手续。
9、未经村班子集体商量,任何人不得自作主张或借集体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或为他人(单位)提供经济担保。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谁办理谁负责。
二、集体资产管理与服务制度
村集体资产主要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资金、房产、电力设备等。要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经营与管理,确保保值增值。
1、土地坚持村集体所有,凡涉及各项用地,由村委会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结算;企业征地使用按规定每年上交贴农金;企业或个人借地经批准后签订协议,按规定每年上交租地费;土地也可以与企业作为联营条件,兴办享有股份的联营企业。
2、房产要尽可能盘活存量资产进行租赁,以保值增值。
3、集体历年积累资金,村委会有权决定资金经营方式,并负有保值的责任。经营方式必须坚持安全、高效、短期、小额的原则,择优而投。
4、村委会建立劳动积累工制度。每个村民每年应完成15个劳动积累工,劳动积累工主要用于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允许以资代劳。
5、村委会既要充分利用土地,大力发展主体高效农业,还应积极创办集体企业,开辟新的就业门路和收入来源,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6、村委会开展为民服务,可收取必要的工本费和经营服务费。
三、干部任用管理制度
(一)、干部的任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党管干部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精干、高效、协调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接受群众监督原则。
(二)、干部选拔任免程序
干部的选拔任免要按照有关法律、规章和任用管理原则的要求,分三个阶段进行:
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干部都应经过民主推荐,按照各类组织的相应规定进行。党内干部要由党员民主推荐,并听取党外群众意见;村委会干部由村民民主推荐,党总支把关。其他组织都要进行广泛的推荐。
认真考察。考察工作由村党总支配合镇委开展,考察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采用个别谈话、座谈会、民意测验、专题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表现。考察应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德才表现,主要特长,主要缺点与不足。考察材料交镇委保存。
决定任用。村党总支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使用意见,呈报镇委审批决定。
(三)、干部考核奖惩
党总支具体负责考核的准备,由镇委组织实施。召开民主考
核会议,被考核对象作述职报告。参加会议人员为全体党员、村民代表组成人员,与会人员评议考核对象,并进行定量打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本人,并作为干部调整,发放年终报酬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四)、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以支部为单位,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召开一次党员会议,每季上一次党课。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在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检查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
2、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作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党总支要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党员大会上报告。
3、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会表决,报镇委审批;评为优秀的党员向上级党委推荐表彰,并在党员大会上予以表扬。
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总支每半年召开一次总支委员(包括党员的村委会成员)民主生活会;
2、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班子成员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把措施落到实处;
4、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生活会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如实报告镇委。
四、组、区、户制度
职责组:将党员根据本人特长分别编入政策宣传、发展经济、民主监督、治保调解、计划生育五个组,配合支委会共同完成相应的五方面的工作。
责任区:党员分别联系本村的企业和村民小组,协助责任区内的村民小组,企业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联系户:每个党员分别联系 1~ 2 户贫困户或后进户,帮助联系户脱贫致富或做好转化工作。
五、党员电化教育制度
党员电化教育的宗旨和指导思想;
电化教育是现代开展党员教育的一种先进的、有效的手段,是党员教育形势发展的创新和改革,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为经济发展服务的重要措施。
党员电化教育的工作方针:提高质量、加强管理、面向党员、讲究实效。
党员电化教育播放和收看
1、把党员电化教育和收看纳入党总支工作日程,制定规划定期研究,及时分析播看情况,使播放工作有章可循。
2、结合党的中心工作,提出播放和收看工作重点,安排播放和收看内容,次数(每年只少6次12个片),做好播放后讨论,信息反馈等工作。
3、进行必要的检查。对播前准备,播放设备、场所、教材的审查,提高播放效果,确保播放,收看顺利进行。
4、建立“一册三簿”制度(即点名册、播放片登记簿、讨论记录簿和信息反馈簿)。明确信息反馈的内容、范围、方法和途径,及时掌握播放的收看情况,使播放和收看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六、档案管理制度
立卷归档
1、归档范围
凡本村部各分管领导和各办(室)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文字(工作总结、工作条例、工作制度、请示报告、通知(告)、规定、办法)表格、图纸、声像、照片、协议、合同、契约、票据、证件等各种不同形式的材料,均属本村部的归档范围。
归档时间
1、各种管理性文件材料,在形成的第二年第一季度立卷,六月底前归档。
2、基建档案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即立卷归档。
3、会计、统计档案在形成的第二年立卷,由会计、统计人员自行保管一年后,移交档案室。
4、声像、照片、协议、合同、契约、证件于第二年归档。
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能反映本村部各条战线工作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归档文件的制成材料必须字迹工整,图样清晰,利于长久保存;凡为归档立卷的文件资料必须用黑墨水书写。
2、管理性文件案卷质量符合文书档案案卷格式和规范要求;基建、设备、科研档案要构成要求的规定;照片、声像、符合管理规范;会计、统计档案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档案利用
1、查(借)阅档案,必须先填写《查借阅档案登记表》,未履行登记手续,档案室拒绝提供档案。
2、外单位利用本村档案,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注明利用目的,内容和方式,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阅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指定场所,未经批准,不得将案卷带出本档案室。
4、档案利用者必须保证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整洁,不得任意拆卷、撕页、污损、删改、划杠、剪贴、拍照等。
5、用好档案及时归还,注销登记。
6、档案利用者应及时反馈利用效果给档案室。
7、档案利用者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印、摘抄。
★民主监督★
一、党务公开制度
公开内容:
1、党建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2、党员教育,管理和村后备干部培养情况;
3、党员发展情况;
4、村干部任免、考核、奖罚和党员评选表彰情况;
5、党总支(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政建设情况;
6、村其他党务和重要事项;
7、党费收入管理情况。
公开方式
1、每半年召开一次村党员大会,通报村党务公开内容;
2、每三个月在党务公布栏公布一次近期村党务;专项工作及时公布;
3、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党总支在党员大会吸收预备党员后两天内,将预备党员基本情况,党组织培养情况,支部大会表决情况张榜公布;
4、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和生活上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如实报告上级党委。
二、政务公开制度
公开内容:
1、村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村重大建设项目和进展情况;
3、土地征用和宅基地审批情况;
4、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奖罚政策和奖罚情况;
5、村民福利待遇政策和执行情况;
6、村各级干部任免、考核、奖惩情况;
7、其他村级公共事务和重要事项。
公开方式:
1、每年召开一次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审议村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等重大事项;
2、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重要决议;
3、每半个月在村政务公布栏公布一次近期村政务,专项工作及时公布。
三、财务公开
公开内容
1、村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情况;
2、重大项目建设预算和决算情况;
3、村民承担的集资款、水电款、劳动积累工,义务工等专项经费收支情况;
4、村办公费开支情况;
5、村干部工资报酬情况;
6、其他需公开的财务事项。
公开方式
1、每年召开一次村民大会报告财务预决算情况;
2、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报告半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3、每季在村财务公布栏公布一次本季度财务情况;
4、专项财务不定期公布或根据村民要求进行专门公布。
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后,必须认真做好结果的反馈;
1、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及时作出解释;
2、对群众提出的要求及时研究予以答复;
3、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及时予以纠正。
四、财务监督制度
(一)、村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由村民代表会提名选举产生,其成员;由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懂财务的党员、村民组成、共7人。
(二)、村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职责:对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审查结果报村委委会并定期上墙公布,接受村民质疑。凡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及单据,提出处理意见报村党总支审定,如发现严重问题,可直接报告上级党委。
(三)、村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的监督内容:
1、村集体资金,财产的验证和使用管理情况;
2、财务收支和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3、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4、村重要项目的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5、村提留、镇统筹费和其他集体专项资金的预算、提取和使用情况;
6、村委会主任的任期目标和离任经济责任;
7、应该公开的没有公开;
8、其他需监督的内容。
工作职责
(一)、村党总支领导成员职责
书记职责:
1、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和党总支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将党总支工作中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总支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与党总支委员和村委会成员及其他村级组织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认真搞好党总支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副书记和委员职责:
在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总支的某一项工作,协助书记做好组织,宣传、纪检、群众团体等项工作,共同完成党总支各项工作任务。
(二)、村民委员会成员职责
主任职责:
在党总支的领导下,落实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负责主持村民委会日常工作。
具体职责:
1、主持召开村民委员会会议,负责安排村民委员会的活动和全村的重大经济,社会活动;
2、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村民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正确处理村委会与本村党组织,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组织的关系,检查督促村委会其他成员的工作。配备好村民委员会下属各组织人员。
3、负责拟订村民委员会工作意见,提出搞好本村经济,文化和公益事业的设想,负责草拟本届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和完善村规民约。
4、代表村民委员会出席各种会议和对外交往,接受上级政府的指导,处理公共事务和外来纠纷等事项。
5、主持《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工作,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负责组织实施。
6、负责做好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副主任和委员职责
在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做好本村的经济、社会、文化、卫生、计生等方面工作和村内的各项管理工作。认真抓好村规民约和各项制度的落实,协调各方面关系,深入群众,摸清实情,为村委会决策提供依据。
(三)、村民小组长工作职责
村民小组长在村民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
2、贯彻落实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办好本组的事务,及时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负责召开小组的各种会议和组织本组村民的各项活动,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汇报;
4、组织本村村民积极推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5、对村财务、政务和公益事业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相应的建议;
6、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积极参政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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