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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门办事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
作者: 坎门政府信息网 来自:坎门政府信息网 2008-4-17 点击数:73

为了认真贯彻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国、省、市《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0817号)要求,结合坎门实际,现就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全办事处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辖区以及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我办事处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成立办事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孙 

副组长:林可清  郭海滨  陈斌松 余景府 张向华

成 员:陈 伟(党政综合办)   高泮金(财政办)

          晶(组织办)         兰(纪检办)

陈建华(宣统办)       林海平(人武部)

          菁(团委)         苏辉霞(妇联)

曾怀鹏(关工委)       潘支明(农渔业办)

刘晓阳(工业与贸易办)曾春光(安监中队)

        程丽萍(计生办)       赵慧华(民政办)

李建春(文教卫办)     陈秀环(劳动保障与社会救助管理事务所)

        庄文华(全程办事效能中心) 李荣华(村镇建设办)

  叶志祥 (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陈剑峰(综治办)

陈候建 (坎门城管处)  林川平(坎门消防中队)

李春庆(坎门派出所)     (坎门交巡警中队)

黄雪荣(坎门边防派出所)   (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

苏文辉(坎门工商所)   张曙辉(坎门国土所)

陈朝松(坎门劳动保障所) 郑黎明(坎门供电所)

梁辉章(坎门供电营业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林可清(兼),成员:曾春光(兼)洪琳君(安监中队) 林宏伟(安监中队),办公地点设办事处安监中队。

四、对象和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机械制造、船舶修造、矿山、危化、建筑施工、纸箱包装制衣、冶金、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渔业、农机、水利等单位;医院、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以及其他有关行业和领域。同时,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检查社区、村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情况。

五、工作分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办事处各科室与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分工一览表见附件1、附件2

(一)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联村(社区)办公室配合组织实施。

(二)矿山、危化、油漆店等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安监中队配合县安监局组织实施。

(三)纸箱、包装、制衣和木屐制造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安监中队和坎门消防中队组织实施。

(四)船舶修造厂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农渔业办、安监中队和渔业执法大队配合县经贸局和县安监局组织实施。

(五)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工作由坎门交警中队配合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六)道路交通设施及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村镇建设办配合县交通局组织实施。

(七)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办事处渡管员牵头配合玉环港航分局、玉环海事处组织实施。

(八)建筑施工领域、重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村镇建设办、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配合县建设规划局实施。

(九)液化气经营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坎门城管处配合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施。

(十)电网、电力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坎门供电所、坎门供电营业所配合县供电局组织实施。

(十一)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农渔业办配合县水利局组织实施。

(十二)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农机员牵头配合县农业局组织实施。

(十三)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农渔业办配合县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实施。

(十四)学校、医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文教卫办配合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组织实施。

(十五)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办事处质监员牵头配合县质监局组织实施。

(十六)商场、市场和超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坎门工商所配合县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十七)宾馆饭店、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坎门派出所配合县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十八)各社区、村要配合好办事处职能科室和驻坎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十九)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办事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办公室。

以前文件规定与上述工作分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六、实施步骤和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8415日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解决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问题,研究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具体活动方案;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安排,全面部署落实。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在办事处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8年全年)。各科室和有关部门要创新排查方式,开展“百名干部查隐患”活动,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的处理情况等。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近年来发生过事故的单位,要列为排查的重点对象。4月底前,重点要加强对交通运输、电力、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5月至9月,围绕高温季节、汛期和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做好矿山、船舶修造、水库、学校、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夏季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四季度,针对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建筑工地、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隐患整改阶段(2008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办事处各职能科室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

(四)迎接督查验收阶段(200811月)。11月上旬,县政府将组织由县安监局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对镇乡、各牵头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查处情况等。办事处各科室、有关部门和社区(村)以及企业要做好迎检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科室、有关部门和社区(村)要确定专人负责,迅速行动,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办事处、有关部门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情况。

(二)部门联动,广泛发动。各科室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牵头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本辖区的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相关部门要予以密切配合,做到计划安排细,隐患治理严,各负其责,共同行动。要充分依靠和发动生产经营单位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保障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科室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对需要县里有关部门配合查处安全隐患的,及时与其沟通争取支持。既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创新监管机制,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坚持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要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报县政府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广播、宣传车、网站等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宣传活动。办事处将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和在督查通报中批评。

(五)做好统计,及时报告。各职能科室、有关部门、社区(村)和企业要按照县安委办《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玉安委办〔20088号)要求,建立健全信息统计和报告工作制度,加强领导,确定1名联络员,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记录工作,建立活动台帐,健全档案。要善于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送本行业、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情况。需上报的材料和时间详见附件3,各职能科室和部门按照自己的工作分工选择填报附件46和附件8,各社区(村)填报附件7和附件8,各企业填报材料7

附件:

    1坎门办事处2008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分工一览表(社区、村、科室)

2坎门办事处2008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分工一览表(科室部门)

3、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期间需及时上报的材料;

4、矿山、危化、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表;

5、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6、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情况统计表;

7、坎门办事处一般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

8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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