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 > 《新坎门》 > 综合信息
坎门政府信息网
 
第一时间回收烟花爆竹
作者: 邱 兵 来自: 今日玉环 2008-2-25 点击数:8

    从2月22日开始,我县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所有零售单位的烟花爆竹也将统一上缴,全部回收到县烟花爆竹仓库储存。当天一早,该办事处安监中队及时将回收工作的有关事项传达到各烟花爆竹零售点,并组织人员深入各社区(村)做好相应的回收工作。
 
    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的零售点都能自觉地做好烟花爆竹回收工作。商家纷纷将尚未出售的烟花爆竹下架,并打包装入箱子里,积极配合回收工作。执法人员认真指导商家开展回收工作,同时将《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许可证》正副本收回。
 
    在一天的检查中,未发现仍在销售烟花爆竹现象。

文章页数:第[1]页 

◆ 相关文章
  • 坎门英雄基干民兵营成立60周年
  • 重温党的历史 接受爱国主义教育——县委宣传部全体干部职工“七·一”到坎门英雄基干民兵营参观学习
  • 办事处获省第三届体育强镇(乡)台球比赛冠军
  • 华星教育举办迎奥运舞蹈汇演
  • 迎“七一”慰问老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