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
1、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2、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
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二)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1、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
2、所在党支部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3、支委会将支部会议讨论结果如实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总支部报办事处党委审查。(“支委会意见”参考例文见附5)
附5:《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支委会意见”参考例文。
参考例文:
支 委 会 意 见
×××同志经过党组织一年多来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月×日,支部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同志能否列为发展对象问题。本支部共有党员××名,其中正式党员××名,本次会议实到会党员××名,采取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有表决权的××党员,同意将×××同志确定为发展对象。
支部书记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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