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是全县烟花爆竹开始销售的第一天,办事处组织安监、综治、消防、工商等部门,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的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开展了一次集中检查活动。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大部分商家都符合检查要求,都具有销售烟花爆竹许可证,商品也都能保证货真价实,但是也有个别商家存在一定的不足,没有按照要求,将灭火器以及禁火标志放在显著位置,对此,检查人员当场指出并要求立即予以整改。 (张 波)
| 位置:首页 > 政务信息 > 《新坎门》 > 综合信息 |
| 坎门政府信息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