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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
作者:www.kanmen.gov.cn 来自:- 2006-4-15 点击数:131

作业 

    近海渔民,以渔捕为业,旧时主要有小钓、定置网及小型对船网捕等。钓业分“冬钓”(钓带鱼)、“春钓”(钓霉鳗)、“夏钓”(钓夏鳓)3种。也有只作冬钓,至惊蛰即“歇海”的习俗。定置网俗称“张网”,以冬捕为旺季,俗称“冬旺”。其余还有“放流鲳”、“裳鱼罾”等形式。60年代兴起机船大对捕,通常在冬春季捕带鱼、黄鱼、墨鱼。近年发展秋季底拖。

船祭 

    闽籍渔民起季出海前,在船上烧一锅沸水,内置一银元,俗称“银汤”,淋浇船眼,俗称“开船目”。再淋船头,左、右舷及帆、橹、舵,以祛邪取正。依次置牲礼于左、右舷,祭天公、海神、财神和溺海野魂。旧时渔船设“天后妈祖”神位,奉其为保护神,早晚祝祷。遇风险则捧神位跪祷,请求庇佑。50年代后,迷信习俗自行废止,新船落水“开船目”遗俗仍存。

雇佣 

    拥有船具渔户,俗称“头家”。头家参与或不参与生产,均需雇佣伙计。起季前,钓船主请伙计吃“结绲酒”,网船主请吃“打桩酒”,就算订了合同。常年雇佣的称“长年伙计”,一般以每年八月起季至次年夏至。季节雇佣称“短伙”,临时雇佣称“搭脚”,杂务或见习的称“出台”。正六月歇季后,船家修理船、渔具,伙计休息,俗称“好囝不挣六月钱”。50年代后,进入合同化,生产工具集体拥有,渔民都是社员。近年出现的承包户、专业户和个体渔户,雇佣劳力日渐见多,以常年仍为主。

分红 

    海上生产以“风”为计分单元。从风静出海至起暴入港为“一风”。以本风全部大宗鱼货出卖所得净利,船主抽取五成,余按船、网渔具、伙计各一份,“走台”半份分红。副产海货称“私脚”,按人头均分。定置网早出晚归,按全年计分居多。50年代后,进入合作化,通常按工分计年酬,临时分配称“暂支”。近年专业户和私船对雇佣劳力付酬,或因袭“分红”制,也有按月付给议定工资,“私脚”也按人头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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