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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坎门办事处委员会关于建立办事处党员服务中心的通知

www.kanmen.gov.cn坎门政府信息网 | - | 2006-4-14 | 256

 

各基层党组织:
    为了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体现上级党组织为各基层党组织、党员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和社会服务的要求,经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党员服务中心,并于9月下旬向各基层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宗旨
    服务党员,党员服务。党员服务中心以人为本,注重服务,是党组织服务党员的温馨家园,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党组织的孵化器,社区党组织的资源平台,党员的活动平台,流动党员的接纳地,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和社会的窗口,确保在本辖区的流动党员都能就近找到党组织,确保缺少资源的基层党组织有活动场地。
    二、服务原则
    科学性原则: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科学管理的方法,做好对辖区广大党员群众的指导、协调、教育、服务工作。
    实际性原则:本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结合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
    灵活性原则:坚持规范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根据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及时调整服务方法,不断充实服务内容。
    针对性原则:根据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分布散、流动快、需求广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三、服务项目及办理程序
   (一)党员组织关系接转
    受理本辖区因故未能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办理接转组织关系;受理外来人员中尚未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来访者凭原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中心填写登记单;受理后,中心及时与有关党组织联系、协调、落实党员组织关系的接受单位。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落实接受单位,并通知来访者,告知需携带的有关证明材料和接受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的详细地址、联系方法。
   (二)党务工作咨询
    提供上级党组织有关领导讲话资料查询;提供可公开的党内文件查询;提供党建工作各类经验资料查询;提供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工作的各类业务咨询。来访者应填写登记单,详细登记所需要资料的主题、内容;受理后,中心及时检索、收集、整理。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提供较为详尽的资料,或向有关部门咨询,予以解答。
   (三)党员求助热线服务
    对党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提出的求助要求,予以帮助。设置热线电话或电子信箱,受理党员提出的求助要求,并填写登记表。根据求助要求,按照有关政策,及时与有关党组织联系,协调落实解决的途径和方法,并及时给求助者明确的答复。一般情况下,对落实情况要进行跟踪了解,一个月内反馈处理结果。
   (四)代理承办服务
    对党员缴纳特别党费等提供专门受理服务;对有特殊情况的党员提供档案临时代管服务;为基层党组织提供党员教育基地等参观活动的咨询服务。缴纳一次性党费服务:党员缴纳一次性党费超过1000元的,需填写登记单,服务中心代为转缴上级党组织,并将收据证明转交缴纳人。提供档案临时代管服务:有特殊情况的党员要求代管档案,需填写登记表,受理后,协调落实档案代管事宜。参观活动代理服务:一般情况下,根据基层党组织要求,7个工作日内落实代理服务事宜。
   (五)党员志愿者服务
    对辖区内党员和群众的要求进行调查,编制供需对路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项目;对每一位接受中心服务的党员进行登记,并做好宣传工作,动员其参加1—2项志愿者服务项目;为党员志愿者参与党内互助活动提供沟通、协调服务。根据来访者的意愿,填写相关表格;对党内互助活动的结果进行跟踪了解。一般情况下,服务中心每季开展一次志愿者党内互助活动。
   (六)为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提供协助服务
    对基层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提供必要的协助服务;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务工作提供业务咨询。来访者填写登记单,中心受理后,调动现有的资源,予以协助落实。
    成立党员服务中心,推进党内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是努力做到“党员有所呼,组织有所应”,切实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重大举措。希望广大党员共同监督、支持配合,积极为推进这项制度献计献策,使党员服务中心真正成为广大党员的温馨的“家”。
中心地址:坎门办事处421室
受理电话:7508891
投诉电话:750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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