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信息交流制度
1、县委组织部门定期组织各镇、乡党员服务中心联席会议,通报有关工作,交流服务信息,沟通有关情况。2、编辑印发《服务信息专报》。各镇乡党员服务中心应及时将有关服务内容、服务信息、工作体会、服务案例分析等投寄县委组织部门,进行汇编交流。3、县委组织部门每年度对在为党组织、党员和群众服务工作中表现优异的镇、乡党员服务中心及工作人员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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