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上午,坎门交警中队连查两辆盗抢机动车,一辆为五菱小货车,另一辆为两轮摩托车。
当天上午9时许,坎门交警中队民警林瑞华连同组员巡逻至坎门二条岭附近,发现一辆牌号为浙J3N213的五菱小货车的后面未放置牌照,立刻示意驾驶员停车进行检查,而驾驶员朱某未能提供出有关车辆的一些证明,后经过网上比对,发现这是一辆套牌盗抢机动车,原牌照为浙J37339。
随后,民警们巡逻至坎门钓艚鱼市场附近时,发现一摩托车驾驶员未戴安全头盔,遂示意其停车进行检查。车主系无证驾驶,并声称,这辆摩托车是他捡的,后经网上比对,确定该车为盗抢车辆。
现两辆盗抢车均移交给相关单位进行调查。
当天上午9时许,坎门交警中队民警林瑞华连同组员巡逻至坎门二条岭附近,发现一辆牌号为浙J3N213的五菱小货车的后面未放置牌照,立刻示意驾驶员停车进行检查,而驾驶员朱某未能提供出有关车辆的一些证明,后经过网上比对,发现这是一辆套牌盗抢机动车,原牌照为浙J37339。
随后,民警们巡逻至坎门钓艚鱼市场附近时,发现一摩托车驾驶员未戴安全头盔,遂示意其停车进行检查。车主系无证驾驶,并声称,这辆摩托车是他捡的,后经网上比对,确定该车为盗抢车辆。
现两辆盗抢车均移交给相关单位进行调查。